如果接到自称法院的电话
你会有什么反应?
是当做诈骗对待置之不理
还是进一步核实真假?
郭某为购买一品牌轿车而伪造其父亲签名从一金融公司获取贷款,签署了《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上留下了其父亲的手机号码和家庭住址。
而在后续的还款中,郭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金融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贷款合同》上郭某父亲的手机号码,联系到郭某父亲,并向其邮寄了相关应诉材料。
但由于郭某父亲对郭某贷款买车一事并不知情,认为法院电话是诈骗电话而没有按照法院要求开庭应诉,最终法院经传票合法传唤、公告等法定程序后,缺席判决支持了金融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郭某及其父亲偿还贷款。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郭某父亲这才发现原来法院电话是真的,其财产已被法院执行,只能通过其他法律程序寻求救济。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上述案例中,法院按照原告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被告,并且向其依法送达了相关材料,但其却误以为是诈骗电话而没有参加诉讼,这属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现实生活中,冒充法院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进行诈骗的现象比较普遍。但在信息化时代,法院的工作方式也发生了变革,不再单一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寄送,也会通过电子送达(打电话、发短信、发邮件)等方式联系当事人。
由于现在骗子太多
为防止电信诈骗
有人总结出:
“只要自称公检法的,一律挂掉!”
以至于法院的小伙伴们
经常被“误伤”
那么,接到“法院电话”
该如何辨别真假呢?
1
认准“12368”
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以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为服务对象,以诉讼活动进程和诉讼知识咨询等静态信息和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为服务内容,以电话接入和语音、短信等为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和方便。自2015年6月以来,黑龙江省三级法院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热线,其系集诉讼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投诉、联系法官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平台。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进行诉讼咨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及信访投诉,也可以查询全省法院的地址、工作时间、交通线路等相关信息。当事人拨打12368热线电话,还可查寻自己案件的办理情况、联系法官等。如果对来电的号码有疑问,也可以拨打114进行查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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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准案件详情
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以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为服务对象,以诉讼活动进程和诉讼知识咨询等静态信息和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为服务内容,以电话接入和语音、短信等为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和方便。自2015年6月以来,黑龙江省三级法院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热线,其系集诉讼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投诉、联系法官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平台。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进行诉讼咨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及信访投诉,也可以查询全省法院的地址、工作时间、交通线路等相关信息。当事人拨打12368热线电话,还可查寻自己案件的办理情况、联系法官等。如果对来电的号码有疑问,也可以拨打114进行查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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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准诈骗关键词
“保证金”“验证码”“密码”,电话里索要上述信息的都是诈骗。法院给被告打电话是为了通知被告来法院应诉,也的确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缴纳案件受理费等,但法院通知你领传票时绝不会让交保证金,也不存在交钱就可以不来参加诉讼的说法;更不会在电话里指导当事人具体转账操作,特别是指定必须在ATM机操作的,基本上都是骗子。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提供网上交易验证码,银行卡密码等信息。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轻易泄露,认准官方渠道进一步核实,就可以有效避免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