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上立案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1-09-26 14:00:39
温馨提示:由于近期疫情形势严峻,为防止人员聚集引发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大庆高新区法院推行网上立案,即通过线上“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立案,在申请网上立案的时候当事人应提前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证据、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打开微信,登陆后点击页面下方的“发现”板块,进入该板块后,点击“小程序”,搜索“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并点击进入。
进入微信小程序“黑龙江移动微法院”。未认证用户先点击“未认证”按钮,按照提示完成实名认证,并重新进入“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已认证用户直接点“我要立案”。
弹出对话框选择“不愿意”。注意:如果愿意接受调解,请直接向诉讼服务中心咨询,不要进行网上立案!
立案人是当事人本人的,选择“为本人申请”;立案人是代理人的,选择“为他人申请”。注意:为他人申请立案的,需要在后续页面上传授权委托书等相关代理材料。
选择“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仔细阅读立案须知,阅读完请点击最下方“下一步”按钮。
在此页面需要上传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将红色必填项和带星号部分补充完整,点“提交”。提交后显示橙色“待审查”即提交成功。
提交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在七个工作日内拨打当事人预留的电话号码,请保证预留电话准确,并注意接听。
民事立案服务联系电话:0459-6679825
执行立案服务联系电话:0459-6679739
责任编辑:李宛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