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又是首要的。
——题记
为构建更加客观、公正、合理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更加有效的引导、规范、激励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高效履职,大庆高新区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严格落实党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完善党建引领、分类分级、全面综合、突出业绩、差异考核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在全省法院当先锋站排头,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市政法系统铁人式先进集体,入选全省首批“打官司不求人”示范法院。

一
完善考核机制
着力培树“以实绩论英雄”的干事创业氛围,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审判人员权力清单》《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谈心谈话若干规定》等32项制度,打造“全院+部门+个人”三级考核机制;改变“一把尺子量到底”的传统考核模式,明确类别存差的考核理念,根据各部门和不同类别人员的性质和职责差异,分别设置相应考核标准;个人考核按照院领导、中层干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别设置考核指标,确保考核具有针对性,实现全员激励。

二
科学分类考核
建立“五类五线五庭”差异化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性质,区分立案、审判、执行、审判辅助(保障)和司法行政五类部门考核;根据案件类别,区分立案、刑事、民事、执行、行政(审监)五个条线考核;根据民事审判责任部门案件类型、程序繁简、工作难易、人员结构等差异,区分立案(速裁)、民事、行政(审监)、派出法庭、审管(研究室)五个庭室考核,确保做到全面覆盖、考核到人;二级考核充分发挥部门近距离管理优势,强化中层管理职权,根据内部分工、工作内容、人员结构等,自主制定部门考核办法;赋予员额法官一定的考核职能,对所在团队审判辅助人员审判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情况进行评价,增强绩效考核的客观性、灵活性和科学性。

工作人员正在通过网络平台实施节点监控
三
全面综合评价
将工作业绩作为主要考核内容,项目分值设为高占比,有力破解“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管理困境。建立正负向加减分机制,考核内容涵盖“党建工作失误率”“纪律违反率”“重大事项报告差错率”“重要工作怠误率”“宣传工作推进率”“工作写实率”“有效刷脸率”等各方面指标。部门进行“二级考核”时,负向减分根据院内通报数据直接确定,正向加分由干警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应证明。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审执业绩指标,将上级法院质效评估结果作为审执业务工作考核的重要衡量依据。在考核指标上设置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审判监督管理、专项工作和条线评估排名等具体项目,最大限度实现对部门和法官业绩的精准量化考核。2021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全院一审上诉率、一审发改率、申请再审率、首执实际执结率、综合结案率、法官人均结案数、结案均衡度、案访比、警示指标数量等16项主要工作综合排名连续位居全省法院第一,被全省通报表扬,并获得省法院颁发的“流动红旗”;同时,在第一季度全国法院诉讼服务5项质效评估(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综合排名中,位居全省第一。

四
强化结果运用
严格落实省高院“双通报”及市中院各项通报机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本院日提醒、周通报、月分析、季考核相结合,定时对部门、个人业绩进行通报,并同步发送至院庭长,推动督促整改;发挥“指挥棒”作用,将业绩考核结果与部门、个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等挂钩,法官遴选、荣誉表彰、职级晋升等机会均向考核得分高者倾斜,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2020年以来,多个考核分数较高的部门和干警被上级法院或本院表彰嘉奖。同时,强化人员动态管理,根据对考核结果的分析对比,评估部门人力资源配置是否合理、个人工作是否饱和,对出现不合理、不饱和的情况,及时作出调整,达到最佳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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