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讲党史故事∣吴永光下雨不准用车 作者:李宛泽 发布时间:2021-06-24 10:00:10
党史是教科书,也是营养剂。为进一步坚定红色信仰,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高新区法院不断注重方式方法创新,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深开展。从3月22日起,开辟“学党史故事”专栏,以党的重大事件为线索,以不同时期的典型事例、历史人物、精彩故事为主干,通过故事形式体现出来,回顾我们党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学史明志勇毅前行,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助力高新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家好,我是大庆高新区法院第三党支部干警李宛泽,今天给大家说说吴永光下雨不准用车的故事。
1970年,吴永光调任武汉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后,配了一部专车。但他除了外出办事,一般很少用车,上下班20多分钟的路程从来走去走回。
一次,他最喜欢的小女儿吴笑娜请老师到家里教小提琴,离开时突然下起了雨。小女儿想用车送送老师,吴永光坚决不同意,说:“你送老师是私事,不能用公家的车。”最后,女儿只好打着雨伞,一步一脚泥水,送老师去坐公共汽车。
后来,吴永光病重,长期在军区总医院住院,而他的汽车停在大楼门口。二女儿吴笑春在隔壁楼上班,一天又是下大雨,她赶着要去火车站买出差的火车票。吴永光的司机看不过去了,说:“我开车送你吧!”吴笑春婉言谢绝了:“爸爸都不随便用车,我办自己的事就更不能用了。我还是坐公共汽车去吧。”说完,就撑伞走向了瓢泼大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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