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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12-10-12 14:38: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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