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成为一名法院人后
你是否也曾遇到过这些灵魂拷问?
兄弟,你能不能和法官说说,加快我的办案进度,尽可能照顾一下?
哎呀,大侄子,你叔啊喝了点酒,醉驾,酒度也不高,案件现进入了你们院,能不能帮说一下,看能否判处缓刑?
当你拒绝了对方的请求后
你是否也曾被冠上“真没一点人情味”的标签?
今天,我们要来做你的坚强后盾
用“三个规定”
来帮你斩断“人情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
请转发推送本条信息,来宣告你的态度!
这样,你就会真正远离高压红线
以下这四件事请免开尊口!
01
查询信息
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确实掌握着大量的信息资源,尤其是审判信息,但是信息调取和使用并不是随意的,是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一些人认为通过法院来查询信息,是一件既简单又轻松的事情,因此往往会在第一时间内想到在法院工作的亲友,联系法院朋友,请求帮助查询,尤其是让执行法官查一下他人的财产状况。如果法院的朋友不帮忙,还会就此产生隔阂。
然而,查询信息绝不是一件随便的事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之后,违规查询个人信息、开房记录、查询家庭住址等行为,都将可能涉嫌犯罪。
不是你法院的朋友不帮你,而是帮你,就意味着自己要犯错误,极有可能会受到相应纪律处分或法律处罚,丢掉工作,还会身陷囹圄。所以,请你一定要理解他的难处,中央三个规定对此已作出明确规定,故今后不要再找你法院的朋友查询信息。
02
打探案情
如果你正巧有一个法院工作的朋友,可能七大姑八大姨都会找你帮忙向法院工作的朋友打探案情,也许你认为这也只是举手之劳。然而,请你记住,打探案情从来都不是一件小事!
以下这五种行为,都属于违规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
1.私自向办案人员或者法院其他人员询问、了解、打听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
2.在审判、执行等办案各环节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说情、通风报信;
3.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听取汇报、召开协调会、发文、打电话等形式,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
4.违规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批转、转递涉案材料;
5.其它影响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处理案件的违规行为。
如果你把你的朋友当朋友,请不要害他!
此前,权威媒体报道,就全国法院而言,有不少因为打听案情而受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调研员、执行助理正处级白某某,承诺帮人打探一起职务犯罪案的案情,收受45万元贿赂款;之后,他又拿出12万元,将打探事宜“转包”给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原行装科(财务)科长赵某。最终,委托人认为白某某“办事不力”,威胁要举报,白不仅退还了45万元受贿款,还被要求额外支付5万元。
不要以为打听案情是小事,就托法院朋友打探案情,从中获利。单单就是打探案情这件事情的性质,可能就会让朋友丢了饭碗,甚至有更大的法律后果,所以从今以后,请你不要再向你的法院朋友打听案情,否则法律后果很严重!
03
帮人打招呼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会有些人热心肠、爱揽事的人,即身边人一出事,其就给法院朋友打电话,帮问这问那,看能不能通融通融。很多时候,他们确实不收钱、不收礼,单纯就是一种热心帮助的行为。但这电话一打,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梳理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双开”消息,一些党员干部被双开,重要原因就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刘振学“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活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郭唐寅“利用职权,插手司法活动,干扰司法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充当恶势力犯罪‘保护伞’”;上海市杨浦区委原常委、区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违反工作纪律,徇私干预司法、执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前不久,发布的内蒙古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兼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徐呼和(正厅级)“违规干预罪犯减刑”被逮捕,等等。
由此可见,帮人打招呼的后果具有严重性,实际上就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后果严重就不用说了,所以从今以后,请你管住自己的手和嘴,不要再帮人打招呼,更不要再做干预和插手司的违规行为。
04
熟人委托请客吃饭
请客吃饭,是沟通的其中方式,也是打电话的升级版。
一些人,以朋友或者家庭聚会的名义,约了法院朋友出来。法院朋友到场了,才发现自己办理案件的当事人赫然在列。此时转身一走了之,朋友还非常不高兴。
要是不走的话,朋友常常还会自作主张,把当事人拉过来握手言欢或者喝酒碰杯,更要命的是,他们常常说着要自己请客,最后却让案件当事人掏钱。
私自和当事人见面本来就不被允许,还接受当事人的请客吃饭,性质更升一级。而这种事往往很快就会被案件的另一方知道,于是越描越黑,给办案法官带来数不清的麻烦,弄不好就得丢掉饭碗,甚至身陷囹圄。
由此可见,法官的业外活动,也是有严格要求的,在吃饭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或律师,突然离开饭局,请你要理解,同时,也请你免开尊口,不要邀请法官吃饭。
请司法人员铭记
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集中体现,是把“两个维护”贯彻到工作中的重要方式;也是给您披上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
请亲朋好友理解
对所有过问,司法机关都要登记。你们要相信,不过问案件,司法机关也会依法办理。
请人民群众放心
司法机关一定会严肃公正地执法司法,以更有力的措施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铁一般”要求真正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在新时代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