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高新法院组成五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李某等五原告诉大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及高某等五被告、第三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是该院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的又一实例。
这五起案件诉讼标的额高达2000余万元,属于系列案件,虽然原告不同,但被告和第三人完全相同。
鉴于案件案情特别复杂、事实认定困难、争议性较大、涉案标的额大、参与当事人人数多,为彻底解决双方争议,高新法院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原则,决定打破以往三人合议庭模式,采用五人制大合议庭,对这起系列案件进行合并审理。由副院长黄重阳担任审判长,三位副院长单一琦、解恒奎、臧国燕及五湖法庭庭长贾彪为合议庭成员。
在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分工协作,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进行了有针对性地提问。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陈述等审理环节,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庭审持续近三个小时,全程井然有序、规范高效。
因案情特别复杂,当事人拒不同意调解,本案将择期宣判。
采用五人合议庭合并审理,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带头审理疑难案件,一次开庭审理五起系列案,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力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据悉,为落实上级关于院领导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要求,有效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作用,高新法院将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一项刚性任务,出台了院庭长办案新规,规定了对发改案件及其他特别疑难复杂案件优先分配至院庭长,由院庭长负责承办。院领导带头办案示范引领,有效调动了全院员额法官的工作积极性,有力提升了审判效率和质量,从而推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