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发布时间:2021-05-10 16:59:38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责任编辑:李宛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