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发布时间:2012-10-12 14:36:34
因不服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或者不服行政机关的复议裁决而起诉的行政案件,受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原告;因不服有关行政机关是否授予某种权利或者责令承担某项义务的人为原告;因不服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不服行政机关采取行政措施的一方为原告;因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使自己受到侵害的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不服提起诉讼,被侵害人为原告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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