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2021)黑0691执950号

发布时间:2021-04-13 09:32:36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黑0691执950号


张少华、李世锋、王迪:

被执行人张少华、李世锋、王迪没收财产一案,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黑0691刑初82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刑事审判庭已移送执行。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黑0691执950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即日履行本院生效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罚款、拘留,并根据法律规定,将你纳入失信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孙威、徐硕      电话:0459-6679621

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李宛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