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

发布时间:2012-10-12 14:32:1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3类: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编辑:梁菁菁)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