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上午10时,在高新法院的晓冬调解室里,传来一片笑声,原来是经人民调解员孙晓冬多次调解,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申请人陈某当即拿到了案件款,握手言和,实现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交通肇事拒赔偿
申请人陈某与对方原本并不相识,只是因一起交通事故,才让双方有了认识,即在2021年3月12日18时许,吴某驾车沿博学大街行驶至万城华府西门时,与陈某驾驶的客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但陈某车损相对严重。
经事故责任认定,吴某负全部责任,陈某无责。
事故发生后,陈某车辆被送修理店修理,但吴某认为,车辆部分划痕和擦伤不能确定是此次事故导致,故对此提出异议。
后经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无奈之下,受害人陈某于3月29日来到高新法院,欲起诉对方,要求赔偿自己损失共计900余元。
诉前调解要先行
陈某来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法官为其立案登记,向其讲解多元调解的好处,并重点介绍高新法院对民商事纠纷采取诉前调解先行原则,引导其到法院调解室接受诉前调解。
随后,陈某来到晓冬调解室。晓冬调解室是以人民调解员孙晓冬名字命名的,系高新司法局派驻的调解员。她虽然很年轻,但是调解经验特别丰富,调解方法特别多,总能找到化解纠纷的关键点,很多纠纷在她的努力下,几乎都能有效化解。
调解员孙晓冬查看申请人的材料后,发现本案标的额还不足千元,能诉至法院,极可能系怄气所致,否则不会对簿公堂。
小案件重在给付
这是一个小案件,孙晓冬深知,要想调解成功,就必须在当即给付上下功夫,使申请人得到一定安慰。
为从根源上化纠纷,其采取倾听方式,从给付角度做原告思想工作,告之将来诉讼成本,并建议其接受调解。
随后,约对方来到法院,向其释法,告之侵权必担责,如果诉至法院,还可能涉及鉴定费用问题。
经多次单方调解,在计算损失情况下,最终双方达成意见,由吴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陈某574元。
达成协议后,解调员告知被告,小标的案件应当即履行。话音刚落,574元的案件款就转入申请人小陈手机微信中。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纠纷解决快车道
据悉,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在诉讼中的困难,高新法院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全力推进多元解纷工作,努力为民办实事,切实把教育整顿工作抓深抓细抓实。
对于依法可调解的民商事案件,高新法院加大诉前调解先行力度,让诉调实现无缝性衔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尽可能将民商事纠纷通过多元化化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在诉前。
对于小标的额案件,重在从当即履行的角度展开调解,化解纠纷,当即履行。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案件,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破解调解协议效力的局限性,确保调解协议具有司法强制执行力,从而使大量简易案件在诉前得到有效解决。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实行的是零收费机制,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打一场官司,而且还能享受高效的司法服务,省时、省力、省钱,得到当地老百姓充分的认可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