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考试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6 09:14:21


根据大庆高新区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招录工作安排,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进入笔试环节。请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考生按要求准时参加考试,具体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地点: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及《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请参加笔试的考生于考试前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1),准时参加笔试。 

准考证打印入口 https://nm24820330.jzfkw.cn/

附件1 /upload/file/20210316/20210316161126_43883.docx

三、相关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于当日到达考点后,进行扫码、测温等防疫工作,严禁陪考人员进入。

(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可以电子身份证代替)、《准考证》、《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的依据,请妥善保管。笔试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期间,考生须按照准考证公布考号对号入座,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取消考试资格。 

四、防疫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体温大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二)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 0459—6679553 17804597777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杨欢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