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发布时间:2021-03-11 14:14:44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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