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发布时间:2021-03-11 14:10:29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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