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文化园地
公众互动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民法典》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03-10 11:17:30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李宛泽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