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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发布时间:2021-03-09 13:59:14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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