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
发布时间:2021-03-05 15:45:22
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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