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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鸠占鹊巢”?高新法院自有破解妙招

发布时间:2021-03-05 11:07:45





借款不还
将房屋过户给对方
却拒不搬出
被对方诉至法院
达成协议
却再次食言
继续“鸠占鹊巢”
高新法院执行干警
自有妙招
让“鸠占鹊巢”
变成绝不可能
看高新法院
是什么妙招
能让被执行人
最后主动腾房

请跟小编走 



借款过户房产 到期不还诉法院


2016年1月,被执行人姜某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吴某借款150万元,借期3个月,月息2分。但借款到期后,对方姜某却一直未还。

同年5月,经双方协商,姜某将其名下一处学区房过户给了吴某,并口头约定,姜某暂住半年后即搬出。
上述期满后,姜某以种种原因拒不搬出。无奈之下,吴某于2020年6月以民间借贷为案由诉至高新区法院,要求对方偿还15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达成调解协议 仍不履行强执行


在庭审中,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即姜某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吴某借款本金150万元,吴某配合姜某将学区房过户至姜某名下。若未按约定时间给付款项,则姜某立即搬出,并交付给吴某。

达成调解协议后,姜某仍拒不搬出案涉房屋。2021年1月6日,吴某再次来到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遇上疫情 法官蹲守抓“老赖”


此案由执行干警张晓磊办理。收到案件后,他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腾退房屋。随后,其玩起了“躲猫猫”,避而不见执行干警。

张晓磊和执行干警一同到房屋所在地张贴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腾退房屋,并决定进行蹲守。数天的蹲守,仍不见被执行人的踪影。

随后,疫情再次来袭,加之春节将至及申请执行人的谅解,采取了人性化文明执法,让被执行人过个有“家”的年。


蹲守终获线索 传唤释明主动腾


2021年3月1日,执行干警张晓磊再次带队前往被执行房产,进行蹲守。听到屋内有动静,他们不失时机,于是敲门,但仍无人应答。执行干警张晓磊再次释法明理,并告之拒不履行或拒不协助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

堵在屋里的人,慑于法律威力,最终将门打开。出来后,他们表示自己是被执行人的亲属,并承诺协助找到被执行人姜某。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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