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2-25 13:49:55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责任编辑:李宛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