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2-25 13:49:55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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