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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耕地的承包期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2-25 13:47:14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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