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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发布时间:2021-02-23 15:35:58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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