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发布时间:2021-02-23 15:35:58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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