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发布时间:2021-02-03 15:23:50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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