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发布时间:2021-02-03 15:23:50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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