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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布时间:2021-01-29 15:17:39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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