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1-01-29 15:05:38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责任编辑:李宛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