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发布时间:2021-01-27 14:40:12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责任编辑:李宛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