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
发布时间:2021-01-27 14:36:14
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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