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发布时间:2021-01-27 10:51:21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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