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

发布时间:2021-01-27 10:50:00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责任编辑:李宛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