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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确定不发生效力后其取得的财产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1-27 10:47:51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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