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发布时间:2021-01-27 10:35:22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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