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发布时间:2021-01-25 10:19:18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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