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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发布时间:2021-01-20 19:12:15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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