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文化园地
公众互动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发布时间:2021-01-19 13:59:18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责任编辑:李宛泽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