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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发布时间:2021-01-19 09:53:14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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