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十九条

发布时间:2021-01-14 15:34:23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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