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十八条

发布时间:2021-01-14 15:30:19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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