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到前妻住处
想去理论
结果与前妻发生言语冲突
前妻一气之下
报警
引来了警察
结果警察发现案中案
前夫不仅是无证驾驶
而且还是醉驾
再查
其竟然有多个醉驾史
更为“狗血”的是
其还是一名监视居住期间的脱逃犯
抓个正着
刑拘
公诉至法院
看大庆高新法院如何操刀
请跟着小编走……
01
案情介绍
被告人郎某特别喜欢喝酒,爱酒如命,其曾在2017年12月、2019年7月两次因醉驾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分别为人民币20000元、8000元。
从看守所出来后,被告人郎某仍不思悔改。在2020年3月26日1时许,其因与前妻生气,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黑色本田轿车,由其居住的高新一小区行驶至其前妻吴女士所居住的小区,找到其前妻后,因琐事双方发生了言语上的争执。
吴女士当即报警,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发现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将其带至交警大队。
后经鉴定,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1.4mg/100ml。事发当日,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对其实施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其脱逃。
2020年6月25日20时21分许,被告人郎某酒后再次无证驾驶一辆灰色标志汽车,当行驶至高新滨湖路附近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后经鉴定,其乙醇含量为118.8mg/100ml。
02
判决结果
高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郎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但因其在危险驾驶被监视居住期间脱逃,后又因危险驾驶被查获,且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综合全案,决定对其酌情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对其作出从重处罚的判处,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03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04
法官提醒:
本案被告人郎某是一名有多次醉酒驾驶的罪犯,在本次判刑前,其已尝到过醉驾的严重法律后果,但未能吸取教训,改掉酒后驾车的恶习,最终等待他的必然是严厉的法律惩罚。拘役,法律规定最高刑期为六个月,而本案被告人郎某具有监视居住期间脱逃及前科等恶劣情节,故法院对其作出了从重处罚的判决,即判其拘投5个月的刑期和一万二千元的罚金。在此提醒,要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因一时贪杯而酿成难以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