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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法院:邀请机关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 强化警示教育 筑牢拒腐防线

发布时间:2020-12-12 09:19:45



“审判长,我错了,是我没能把握住自己,起了贪念,放纵了自己,未能正确履职,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是我辜负了组织对我的信任,给家人带来了巨大伤痛,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妻子和孩子……”在大庆高新区法院第二审判法庭的庭审现场,被告人陈某最后陈述警醒了在座的每位旁听者。12月10日下午14:20分,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市农业农村局21名机关干部旁听了这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是一名中共党员、机关领导干部。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其最终升至一单位实权部门的正职。然而,2011年1月至2013年年初,其利用担任办公室主任兼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机会,通过虚开餐饮发票、虚开发票、直接侵吞等方式套取公款共计82.75万元。在2009年11月至2016年6月,其利用担任办公室主任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其同学崔某办理加油站审批手续提供帮助;利用担任部门领导具有支付结算的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商及药品采购商张某、陈某、李某加快工程结算、加快药品采购款签批提供帮助,先后收取上述四人“好处费”,合计31万元。上述赃款全部被其用于个人炒股及个人花销。2020年6月,被采取留置措施,在归案后,其如实供述自己受贿犯罪事实,并主动交待自己贪污的罪行。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职务便利,以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其还利用职务的便利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据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并与贪污罪进行数罪并罚。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仍然存在,尤其是牡丹江地区已有确诊病的情况下,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路径,确保出庭人员的绝对安全,审判长李雪萍当即决定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组织庭审,连线看守所,从而实现与被告人陈某隔空面对面的审判。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李雪萍组织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法定环节,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陈某表示自己在接受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期间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真诚认罪悔罪,如实供述了本案受贿犯罪事实的同时,还主动交待了自己贪污事实,构成自首,并主动联系家人退赃,现已全部退赃,请求法庭能给予从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合议庭评议后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整个庭审秩序有条不紊,庭审视频图像、声音传送流畅,画面清晰,庭审过程被完整、清晰地录制保存下来。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员纷纷表示,这次庭审简直就是一堂特别生动和非常震撼的警示教育课,教训惨痛,在思想和心灵深处都受到了极大的触动,给公职人员敲响了一记重重的警钟。今后,一定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做到与职务犯罪的绝缘,即不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绝不逾越党规这条红线、不碰及党纪这条警戒线、不触犯法律这条高压线,并决心做一名廉洁奉公、履职尽责、一心为民的好干部!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近几年来,高新区法院一直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不断强化廉政教育、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强化监督问责;同时,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强化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功能,着力推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机制,确保每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都能有国家机关干部旁听,以此达到“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扩大警示教育的辐射效应,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助力“六稳”“六保”工作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目前,高新区法院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全院干警精神风貌焕然一新,上下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营造出比学赶超的良好审判工作氛围,审判执行质效稳步提升,各项指标始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的前列。




责任编辑:杨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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