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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0691执641号执行通知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08:38:54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黑0691执641号

孙宝才:

你与申请人刘华健责令退赔一案,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691刑初20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刑事审判庭已移送执行。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黑0691执64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即日履行本院生效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并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如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并根据法律规定,将你纳入失信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2020年3月11日




联系人:孙威、孙闯      电话:0459-6679621

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杨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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