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们的相似案例,我同意调解,愿意给付前婆婆部分购房款!”2020年11月23日上午,在大庆高新区法院第五审判庭,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前儿媳,即被告杨女士终于敞开心扉,同意接受调解。
为缓和矛盾 婆婆把房子过给小夫妻
原告姜老太太与被告杨女士原系婆媳关系。2005年上半年,其儿子苏先生与儿媳正式登记结婚。婚后,儿媳杨女士为其家生育了两个孩子,让原告非常感动,并时常想办法帮衬小夫妻俩。当时,婆媳关系相处相对融洽。
然而,两个孩子的到来,并没有给小夫妻二人带来太多的快乐,反而是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且丈夫苏先生还染上了一些恶习,对外欠了不少外债。为此,二人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致使双方夫妻感情走向了边缘。
作为婆婆,为了缓和二人关系,其将自己房子给了小夫妻,并与儿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为28万元,还款期限为2020年8月30日前。
随后,儿子儿媳又私下签订了协议,将涉案房产约定为儿媳杨女士个人所有。
儿媳离婚近三年 前婆婆起诉让还钱
原告将房子过户给儿媳后,并没有使儿子儿媳之间感情得到多大改善,而且儿子对外欠债也越来越多。儿媳杨女士见生活无望,便于2017年下半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在起诉前,被告杨女士将涉案房产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在离婚诉讼中,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离婚,两个孩子跟随其母亲杨女士共同生活,孩子父亲苏先生每月给付两个孩子抚养费2600元。
见儿子与前儿媳近三年都复婚无望,原告姜老太太于今年10月将儿子及前儿媳一同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偿还所欠的购房款28万元。
“类案+报道”释法 前婆媳矛盾有松动
案件受理后,根据微机自动分案原则,此案由民事审判庭法官王庆娟主审。
接到卷宗后,王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双方矛盾的来龙去脉及所争议的主要焦点,并了解到当事人在法院曾有多起诉讼案件,于是其又第一时间查阅了相关案件的卷宗材料。
通过前期的电话沟通及查阅卷宗,王法官了解到,这是一起前婆婆与前儿媳纠纷案,且前前后后涉及到多起案件,可见双方之间矛盾重重,“火药味”很浓。
在诉讼中,被告杨女士辩称,其对买卖合同并不知情,也未在上边签字,故不认可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再说离婚三年才主张,说明双方当时并非是买卖关系,而是赠与,故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为彻底化解双方深层次矛盾,王法官在安抚双方的同时,还突然想到几个月前本院曾宣判过一起前公婆起诉前女婿民间借贷案,并在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报道过,于是其立即查找此案判决,并收集相关报道。
经过几次电话沟通后,23日上午,王法官约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对双方进行再次释法明理,向原告及被告苏先生询问合同签订的过程及前因后果,向被告杨女士详细询问是否有确凿证据证实双方系赠与法律关系。
当得到被告杨女士否定性回答后,王法官便建议其查看本院类案判决及权威性报道。
看完后,被告杨女士态度终于有了很大改观,其不再否认与前婆婆存有债务关系,并主动同意接受调解,故出现文中开头那一幕。
多角度展开调解 冰释前嫌成佳话
看到调解有望,王法官便趁热打铁,从情法理多角度进一步做原告及被告苏先生思想工作,并重点从孩子探望权实现及亲情延续等角度展开调解。向被告杨女士讲明,本案是夫妻之债,要配合法院做调解工作,力争取得原告,即前婆婆理解。
随后,被告杨女士主动与原告进行了沟通,并邀请其去探望两个孙子女。见能有机会看到孙子女后,原告姜老太太冰释前嫌,并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即由被告杨女士于2021年1月30日前分两次给付原告购房款共计14万元,余款由被告苏先生偿还。
利用“类案+报道”展开调解,多角度释法明理,一起针尖对麦芒的前婆媳矛盾,就这样得以彻底化解,双方冰释前嫌。
调解结束后,前儿媳,被告杨女士兑现承诺,与前婆婆握手,并告知可随时前来看望孙子女。
原告姜老太太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因为她也确实太想孙子女,他们边走边聊,离开法院消失在人影中……
以案释法化解前婆媳尖锐矛盾,因为效果特别好,于是双方当事人就自行传播,一传十,十传百,就这样很快成为了辖区群众谈论的热点话题,并成为人民法院人性化司法的一段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