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受案范围
发布时间:2012-09-27 14:30:06
少年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案件;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其他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法院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