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着时代的足音,凝聚壮乡的芳华。奉献给读者的《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陪审教育的思考》一文社会反馈综合文集整理完成。双语培训教育回应了时代对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新的要求,也呼唤了壮乡优化双语推广应用环境,积极投身到实战和理论相结合的大潮中,《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汉壮两种文字版本先后发表在《法制与经济》《广西民族报》《三月三》《南宁社会科学》等报刊杂志中,得到专家学者的关注和支持,特别又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推荐,现以成为壮乡人民陪审员热议的话题,2018年10月30日云南文山壮族网全文转载,充分展现汉壮双语在民族地区语言多元化关系和功能在法院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使其陪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待解决,并期待成为现实,弥补双语法官人才的不足,以此破解困局,建立起一支本土化,走不掉的法院双语人才队伍,时刻让广大壮乡人民更切实的拥有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此时此刻我们全国优秀陪审员联谊会会员们将和壮乡人民陪审员共同分享中国社科网2018年7月6日刊载的信息《广西西乡塘区老科协会员人民陪审员论文壮文版引起社会关注》其内容和社会价值:“近日,由广西民族大学教师高慧君和市区老科协会员、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高济昌共同撰写的论文《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一文壮文版于2017年6期刊载《三月三》杂志民族语文研究专号中,发表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是一篇立足民族地区法院陪审工作创新司法诉讼环境,为民族司法为民提供保障谋发展的务实文章,又再现“草根智慧”人民陪审员促和谐的理论文章,并由韦彩珍译为壮文在《三月三》杂志壮汉对应全文发表,又被中国社科网民族学语言文字栏目全文转载,全方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一文壮文版的发表,得到专家学者的关注,又得到全国人大代表莫小峰的推荐,引起广西自治区高院的重视,分别在高院内外网用中文转载,以便加强与务实工作对接,强化法院陪审员双语学习,时刻以民族风俗习惯,方言方语化解纠纷,这是广西高院全方位落实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又将呼唤建立培养“壮汉兼通”的人民陪审员人才队伍,补充双语法官不足由人民陪审员介入新机制。为此,广西法学会网头条刊载《我区中国法学会会员论文壮文版再传播》,广西民族报网刊载《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一文入选三月三壮汉文版》,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网和西乡塘信息刊载《南宁市西乡塘区有二篇文章入选三月三壮汉文版》,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刊载《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一文入选三月三壮文版》等报道,这一切将形成具有民族地区语言司法创新环境,同时又让民族地区司法诉讼成为新时代最强音。
《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一文发表在广西日报主办的法制理论期刊《法制与经济》2016年5期中,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法官论坛》率先转载,先后广西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中国审判网、中国民族报网、中国社科网、中国法学创新网、新浪网等和广西法学会网、广东法学会网、黑龙江法学会网、贵州法学会网、内蒙古法学会网、南宁市法学会网等转载,广西民族报2016年11月25日记者采写《30多家网站关注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法制与经济》2017年7期封二刊载记者采写的《本刊一篇论文引起关注并被广泛转载》,《广西民族报》壮文版在2017年1月11日7版全文转载并符编者按,《南宁社会科学》2016年2期全文转载并符编者按,同时又在南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发表《西乡塘区社科联助推双语培训教育见实效》等,从而预感人民陪审员双语作为其生命力在于共同守护宪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
《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一文论述在少数民族地区分布的法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机制,为陪审制度在民族地区树立正能量,《三月三》杂志在2017年6期汉壮全文刊载,将全方位落实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要“搞好双语教育”。此时此刻让我们重温:缵!《三月三》杂志发的这篇论文持续受到关注和广西法院网刊载《西乡塘法院中国法学会会员论文壮文版再拓展》、广西法学会网刊载头条《我区中国法学会会员论文壮文版再传播》、广西科学技术协会网刊载《南宁市西乡塘区老科协会员人民陪审员论文壮文版引起社会关注》、中国社会科学网刊载《广西西乡塘区老科协会员人民陪审员论文壮文版引起社会关注》等,中国社会科学网在民族学语言文字栏目中全文转载《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壮文版,文山壮文网全文转载壮文版等,再现壮语传乡音,壮文促和谐的社会作用,是落实2011年6月3日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与西乡塘区法院举行研究与实训基地签字暨挂牌仪式,以此为契机开展多项合作,形成调研合力,资源优势、智力优势、组织优势互补促进学术成果有新突破,又是落实全国政协常委,广西民族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谢尚果在全国政协围绕“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座谈会所讲:“就多民族、多语种、方言地区推广普通话,提三点建议:一是对全国各民族语文文学情况做一次普查,以摸清家底,二是建议在全国特别是五个自治区加大推动普通教育经费支持力度,尽快实现国家通用语言全覆盖。三是支持国家通用语言与少数民族语言及方言的对比研究。”《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一文就是广西民族大学老师和西乡塘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同调研形成的理论文章,在2018年广西少数民族语文年会学术研讨会交流的论文并得到专家点评,同时入选论文集中。广西语委会网和南宁市语委会网及西乡塘区民语委汉壮两种文本转载,全国优秀陪审员联谊会简报等也相继转载,让更多的人了解双语教育和双语陪审的重要作用,使其为民所用所知。为此,广西法学会网本网头条刊载《我区中国法学会会员论文壮文版再传播》,广西民族报网刊载《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一文入选三月三壮汉文版》,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网和西乡塘信息刊载《南宁市西乡塘区有二篇文章入选三月三壮汉文版》,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刊载《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一文入选三月三壮文版》等报道,这一切将形成具有民族地区语言司法创新环境,同时又让民族地区司法诉讼成为新时代最强音。
《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陪审培训教育的思考》一文壮文版的发表得到专家学者的关注,又得到全国人大代表莫小峰的推荐,广西民族报网刊载《全国人大代表助力老科协会员发挥余热》,这一切引起广西高院的重视,分别在内外网转载,以便加强与务实工作对接,这是广西高院全方位落实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道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目前区高院和民语委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有107名双语法官持证参加庭审,又将呼喚建立培养双语人民陪审员的人才队伍,补充到双语法官不足队伍中来,落实时小云在双语法官培训工作座谈会上所讲:“我们还需充分发挥双语陪审员作用,在双语人员欠缺时,将双语陪审员作为法院双语人员的补充力量,以保证法院双语诉讼和做群众工作的需要”。从而更加感到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工作中发挥作用,立足民族陪审工作中,用双语促工作,同当事人共同分享民族语言为司法公正带益处,让壮文化进入丰富发展的审判实践中,更加适应广西法制建设中,使民族创新语言运作中更加为司法审判运用,促进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守护壮乡平安。
作为我国五大民族自治区之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广大人民陪审员,要时刻顺应壮族民族语言自身发展规律,努力学习保持使用本民族语言使用权利,主动接受双语庭审中的挑战和机遇,营造壮文在庭审中的社会文化氛围,并祝愿每位陪审员都成为双语陪审工作的先行者,同时争做一名接受宪法教育,忠诚地去做拥护宪法的执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