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黑高法明传[2020]38号),经职工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确定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为全国优秀法院正式推荐对象。
按照通知程序要求,现将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自7月17日-7月21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政治部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由政治部组织调查。
联系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凤鸣路2号
联 系 人:王海涛 联系电话:6679506
联系传真:6679511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