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黑0691执570号
张力强、赵言孝、曹玉所:
本院执行的责令赵言孝、曹玉所退赔张力强损失一案,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黑0691刑初282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赵言孝、曹玉所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刑事审判庭已移送执行。
现依法向赵言孝、曹玉所送达(2020)黑0691执570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向张力强、赵言孝、曹玉所送达(2020)黑0691执57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扣划)、(2020)黑0691执570号执行裁定书(结案)。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2020年6月23日
联系人:贾李强、边庆功 电话:0459-6679908
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