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从2020年6月17日开始,对高新区人民法院分党组开展为期35天的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市委第八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高新区人民法院分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高新区人民法院分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接访地址: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南门诉讼服务中心一楼A0110室
举报电话:0459-6679626、18745958633,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电子邮箱:18745958633@163.com
寄信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大庆市委巡察办1609房间,市委第八巡察组收
邮 编:163000
特此公告
市委第八巡察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