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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要约 要约的相关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2-09-27 14:11:50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就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则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没有指定特定系统的,则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都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在下列情形下,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在下列情形下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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