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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0691执256号

发布时间:2020-04-14 15:11:02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黑0691执256号

王延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开发区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黑0691民初25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开发区支行已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黑0691执25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2020)黑0691执25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即日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并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如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并根据法律规定,将你纳入失信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2020年4月14日




联系人:贾李强、边庆功      电话:04596679908/17804598152

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杨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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