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黑0691执2号
于亮:
王秋明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691民初249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秋明已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黑0691执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即日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并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如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并根据法律规定,将你纳入失信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2020年4月14日
联系人:贾李强、边庆功 电话:04596679908/17804598152
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