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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督导组深入高新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15 10:18:44


    2011年3月23日,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李继宏、民三庭副庭长张炜、刑一庭综合组组长李景辉、行政庭综合组组长李吉一行四人在市中院审管办主任刘国军的陪同下来到高新区法院,就最高院下发的《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的落实情况,与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及各业务庭室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为进一步规范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审判业务关系,明确监督指导的范围和程序,保障各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最高院下发了《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文件下发后,高新区法院第一时间召开了会议,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文件精神。在此次座谈会上,针对文件中的十一条意见,各业务庭室的负责人和主管副院长分别就文件的落实情况、取得的效果和遇到的问题,谈了各自的感想,并结合审判实务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督导组成员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解释,为更好的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李继宏在总结讲话中说,最高院下发的这十一条意见包含了规范监督指导、案件移送,管辖、更审改判和业务指导四方面内容,具有深刻的内涵,希望高新区法院把这十一条认真组织学习,掌握精髓和要义,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联系。今后省院也会多深入基层,深入实践,为对下指导及沟通交流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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